代理民间借贷纠纷案,恒略律师助力委托人成功追回借款,在2018年11月14日,被告周某某(化名)向原告刘某某(化名)出具了一份借条,明确记载:“本人今借到刘某某人民币15万元整,计划分五期偿还,自2020年起,每年偿还三万元,至2024年结束。还款日期定为每年的10月1日,还款方式为将款项转入出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,账户信息如下:银行卡号×××。若借款人未能按期且足额偿还,则需按月利率1%向出借人支付利息。”被告在借条的借款人一栏亲笔签名并捺印。 原告分别于2018年11月14日、11月15日及...